1、接受报验: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
2、抽样: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,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、鉴定。
3、检验: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,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,确定检验内容。并仔细审核合同(信用证)对品质、规格、包装的规定,弄清检验的依据,确定检验标准、方法。(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,仪器分析检验;物理检验;感官检验;微生物检验等)
4、签发证书:在出口方面,凡列入〖种类表〗内的出口商品,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,签发放行单(或在"出口货物报关单"上加盖放行章,以代替放行单)。
5、交易磋商、订立合同阶段。这一阶段首先要做的是广告宣传,使国外客户了解我方产品性能,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磋商并订立合同。
6、组织货源阶段。依合同中规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条件,组织生产或收购调拨调运、仓储保管。
7、履行合同。履约的主要内容可用"货、证、船、款"概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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